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4 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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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高新区社会 事业服务局、浐灞国际港公共服务局,委直属各单位、市属市管各医院,市级各医学学术团体:

    2024 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共 960 项,其中学术讲座及培训班 250 项、网络教育Ⅰ类 350 项、网络教育Ⅱ类 360 项。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学习,具体事项请与项目主办单位联系。

    二、请各项目主办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相关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 证培训质量。市卫生健康委也将通过系统设置二维码+人脸考勤等形式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分。在项目举办结束后,采取网 络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学员对该继续教育项目的评价。对于学员满意度较低的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将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第二年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学术讲座及培训班项目应在项目举办后 2 周内,由项目主 办 单 位 登 陆 继 续 医 学 教 育 项 目 申 报 平 台(http://xiancme.wsglw.net/)上报执行情况,同时将《2024 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远程网络教育项目应在学分审验前两周将执行情况总结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邮箱 xaswjwkjc@163.com。逾期未上报的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将在科教管理平台取消该继续教育项目的授分权限。市卫生健康委也将统计汇总继教项目执行情况,执行率较低的项目主办单位要将情况说明报市卫生健康委。

    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积极鼓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学术活动、科研、进修、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取得继续教育学分,及时将每位学员当年取得的各级各类学分证明(国家级、省级学分证书、进修证书等)录入科教管理平台,并按要求上传原始证明材料。系统升级后,往年的学分证明无法进行补录,当年学分未录入的后果自负。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重视,以免影响学员的继续教育学分达标审验。

附件:1.2024 年西安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2.2024 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4 日

 

 

 

 

 

附件1: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4 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附件2:

2024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项目编号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课人①

 

职  称

 

授课人②

 

职  称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举办方式

面授( )网络( )

学分类型

市级Ⅰ类()Ⅱ类()

授课对象

 

学  时

 

参加人数

 

学  分

 

 

实际培

训效果

分析及

项目总

体评价

 

请粘贴电子照片两张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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