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关于下发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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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中医发〔2009〕51号

各科室:

  根据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局医疗机构开展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规定,依据《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制定《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下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按照《考评办法》组织实施。对于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医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

  2、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自我考评表

  3、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考评标准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

  为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完善各个层次、各类岗位的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坚决纠正医疗行为中的不正之风,为广大患者创造一个安心、放心、舒心的医疗环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从而营造良好的医院文化,树立医院品牌。根据市卫生局《西安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对《郑州铁路局西安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规范实施细则(西中医党[1995]第17号)》、《西安铁路中心医院院医德医风考核办法(西中医党[2000]第12号)》做进一步完善,特制定《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条 指导思想:本《考评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全面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医德医风的群众满意率,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患者的健康服务,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 考评范围:《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适用于医院各类人员。

  第三条 考评组织结构:

  (一)成立院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桂芳   党委书记 

  高宁汉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杨  顺   纪委书记

          虎  威   副院长

          党明海   副院长

          李英林   副院长

  1、领导小组下设医德医风考评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杨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张刚民同志担任。

  组员:容真、吴周虎、王爱勤、姚漫珠、陈碧海、程文强、刘志刚、肖厚安、明磊、马琳。

  2、医德医风考评办公室设在党办。负责文件起草、各种文件管理、会议组织、记录等。

  3、医德医风事件调查小组:由吴周虎、王爱琴、相关支部书记、相关科主任组成。

  4、处理宣布:经医德医风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宣布处理。

  (二)建立科室医德考评小组

  1、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小组的建制,建立科室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或成立医德医风考评委员会),负责和组织实施本科室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工作。

  2、各科室的医德医风考评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工会成员组成;或由科主任、班组长和工会成员组成。

  3、各科室医德医风考评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德医风考评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与实施,以及负责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上报考评结果。

  第四条 考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5分)。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5分)。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一律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5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分)。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5分)。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  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3分)。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分)。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5分)。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5分)。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2分)。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1分)。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5分)。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5分)。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5分)。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6)。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4)。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分)。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5分)。

  第五条 考评办法:

  (一)社会考评

  1、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及时听取患者、陪人意见。

  2、聘请社会监督员听取意见。每年召开一次医德医风监督员座谈会,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座谈,听取意见与建议。

  3、医院设置医德医风意见箱、监督电话和院长信箱。

  (二)内部考评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自我考评表》(见附件2)。

  2、科室评价。科室建立职工个人“医德医风行为记录本”,并指定专人对本科室职工个人的医德医风行为做好日常记录。在职工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科室医德医风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对照《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医德医风考评标准》(见附件3)进行打分评价。

  3、医院评价。医院医德考评办根据职工个人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结合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情况,对每个职工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医德医风考评结论,报医德考评领导机构审定。

  (三)考评管理

  1、医德医风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主要采用关键事件、行为量表等行为导向型的客观考评方法。职工个人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依据。医德医风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本考评为一年一个周期。

  2、医德医风的考评纳入医院的管理体系。医院在对职工个人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时,医德医风考评是一项重要内容。当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时,年度综合考核方有资格参与评选优秀;当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时,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在考评(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与此同时,对认定考评不合格者,与职工个人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按照相关的规定处理。

  3、对执业医师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将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4、医院为每位职工建立医德医风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考评表与人事档案一并保管。并实施电子档案。

  5、被考评人员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评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领导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6、医德医风考评实行百分制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依据医德医风考评的主要内容,将考评指标列为七项,分别赋予基础分,并设立加分和扣分标准。如有加分或扣分,加减后的分数为职工个人的实际得分;如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加分累计得20分(考评指标、内容和加分、扣分标准详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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