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蜜桃忘忧草一区行风建设责任书
发布日期:201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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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院行业作风建设,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岗双责”的原则,科室主任为本科室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工作负总责。

  二、坚持把行风建设纳入本科室的整体工作之中,与医疗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三、2012年各科室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要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推进和深化“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

  2、贯彻落实医院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加强科室行风工作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服务宗旨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3、认真贯彻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八不准”行为及陕西省卫生厅“九条禁令”。不私自外出手术、会诊、转介病人和在外开展有偿诊疗活动,不向病人推销自费药品、医用手术耗材等收取好处费,不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提成和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商业贿赂。

    4、认真执行《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关于下发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西中医发〔2009〕51号),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临床各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医患公休座谈会,听取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合理检查、用药、收费、不开具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不向患者出具假医疗文书。  

  5、认真落实医院制定的各项医德医风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对反映的本科室行风问题要及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配合医院及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疏于管理,不正之风明显,无整改措施及效果的科室及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先,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解聘等处分。

  四、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导致发生严重行风问题的,将追究本科室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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