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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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并根据所发案件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三、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全院各科室落实情况。

四、定期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有检查记录,确保消防器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全院职工消防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安保力量建设和安保人员管理,及时掌握单位内部的治安动向及涉恐涉暴事件苗头,及时制订相应的防范对策,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六、切实加强医院重点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负责全院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参与重大事故和隐患的调查处理。

八、依照法律对本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职工进行帮助教育,协助有关单位对在本院就医的服刑人员进行监管。

九、负责医院职工集体户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户口转入、转出手续,协助派出所做好职工的户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医院停车场的监管,督促安保人员维护好院内停车秩序,确保应急车辆畅通。

十一、积极完成院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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