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核心制度——交接班制度
发布日期: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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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二)值班医师每日在上班前接受各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区,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做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立即请示上级医师。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应诊,如有事离开时(限院内),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随叫随回。

  (七)每日早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夜间值班住院医师必须完成晨间查房,下达医嘱,参加计划手术前和必要病案的讨沦。

  护士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人科室,阅读交班记录。

  (三)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四)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写好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后方可离去。白班要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五)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六)各项护理文书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文书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七)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上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八)交班内容:

  1.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待。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压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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